足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以下简称俱乐部)是由热爱足球的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教职工组织成立的业余足球爱好者的健身组织。其宗旨在于通过活动,活跃校园课外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学校体育课教学,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会员身心和谐发展,改善心理状态,克服心理障碍,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在运动中体会运动的乐趣和运动的感觉及宣传足球文化,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的号召。通过定期地训练、比赛等活动,激发会员的体育热情,增强会员的身体素质,加深会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提高技战术水平,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
第二条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足球俱乐部是一个由院足球爱好者组织成立的、实行课余组合型管理的学生健身组织,受院团委及体育教研部的领导和监督。
第三条 俱乐部倡导快乐足球、强身健体、以球会友、构建和谐校园;俱乐部的口号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第四条 本俱乐部开展的一切活动,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并贯彻全民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 领导和组织机构
第五条 俱乐部最高权利机构为俱乐部会员大会,下设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处理日常事务。俱乐部采取民主集中管理,由俱乐部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执行。
第六条 俱乐部设主席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席一名,指导老师3人,部长4名,组成俱乐部管理委员会。任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为1-2年),代表俱乐部管理委员会行使职权。
第七条 俱乐部设立四个部门:竞技部、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各部部长认真履行职责。
第八条 各部职责
一、俱乐部主席职责:对俱乐部的定位及发展方向起指导作用。
二、秘书长职责:全面负责俱乐部日常活动组织及一切事务。
三、副主席职责:组织协调俱乐部各项活动及调节会员间关系
四、指导老师职责:参与俱乐部日常活动,在活动中指导会员提高足球水平。
五、部长职责:
1.组织部负责组织俱乐部内部训练及比赛,通知会员参加俱乐部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
2.竞技部负责提高会员足球竞技水平;
3.外联部负责为俱乐部的资金拉取赞助;
4.宣传部负责外界社会宣传本俱乐部。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加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足球俱乐部完全自愿,年龄不限,性别不限,但必须能经常参与球队活动的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教职工。
第十条 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热爱足球、有一定的个人技术和比赛经验,能常年坚持参加足球活动。
第十一条 申请方法:对于想要加入俱乐部的师生员工,需要先向俱乐部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有资格入会。
第十二条 俱乐部会员加入俱乐部后可自愿是否加入管理委员会下设四个部门,会员要注意足球队通知,及时参加俱乐部活动,新会员要接受试训考察,经俱乐部管理委员会肯定,最后经全体会员投票过半数同意,方能接纳为会员。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凡属我校的正式教职工和学生,只要热爱足球运动并符合本章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者,拥护本俱乐部的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俱乐部。申请手续由本人向俱乐部管理委员会任何成员提出要求,填写申请表格,经俱乐部会员大会批准并报俱乐部备案,即可成为俱乐部的会员。
一、俱乐部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对俱乐部提出合理化建议。
3.有权监督俱乐部的管理组织是否公正合理。
4.有权要求了解与公开俱乐部财务情况。
5.有权联系比赛,但须经讨论向指导老师咨询通过后执行。
6.会员有自检身体健康,确保能够参加足球运动的义务,承担未履行此义务的责任。
7.会员随俱乐部参加各类比赛中应有意识保护自己避免伤害,承担未履行此义务的责任;比赛中所造成的意外伤害由该队员自身负责。
8.按照规定预交费用。
9.因故长期不能参加活动者,须请长假,经过俱乐部管理委会讨论批准会员身份予以保留。
10.积极参与俱乐部管理,积极参与各种民主投票。
11.会员应遵守俱乐部及俱乐部参加赛事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维护俱乐部的权益。
12.会员有遵纪守法、维护赛场秩序的义务,完全承担各类比赛中因自身违反赛事规章制度(打架、滋事、破坏设施等)而造成的伤害、损坏和其他后果。
13.每周的训练或比赛活动要求会员准时参加,有事不能参加训练比赛的,需提前一天向指导老师请假。
二、俱乐部会员的义务
1.树立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足球爱好者的良好风范,遵守社会公德和体育道德。
2.遵守俱乐部章程,维护俱乐部荣誉。
3.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4.积极参加比赛讨论。
5.推荐合适的新会员入会。
6.认真学习足球技术,加强体能训练。
三、俱乐部会员纪律
1.会员应在不影响工作和学习的前提下参加俱乐部活动。
2.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3.严禁拉帮结派,反对任何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倡导团队精神。
4.比赛、训练准时到场,不得无故缺席;训练及比赛中服从安排。
5.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保持高昂的斗志。
6.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管理委员会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四、违纪处理
队员如不遵守纪律或不认真履行义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触犯国家法律者,予以开除会籍,按自动退会处理。
2.违反会规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劝其退出俱乐部。
3.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指未能事先请假者),将取消俱乐部会员资格。
4.连续两次不交纳会费者,将取消俱乐部会员资格。
5.会员之间要互相团结,互相尊敬,严禁相互斗殴,严禁挑拨会员之间的关系或说坏话,违者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五章 俱乐部经费
第十四条 俱乐部支出实行球员共同分担的原则,力求公平合理,收支明细公开。所有球员有权质询费用的收支情况,严禁任何谋取私利的行为。
第十五条 球队设立球队基金,球队基金为所有球员所有。球队基金用于球队的公共支出,包括购买饮用水、常用药品、足球以及联络经费等方面。基金来源为:
一、全体球员的AA制缴纳队费(收费方式及金额另定);
二、由俱乐部管理委员会下设外联部联系的各方面赞助;
三、个人捐赠等。
第十六条:俱乐部资金由秘书长保管,所有收入、支出受俱乐部全体会员监督,资金最终解释权归俱乐部管理委员会。
第六章 活动组织
第十七条 俱乐部活动地点主要设立在我校足球场,不排除在外打比赛的可能性。活动时间一般会维持在平均每周两到三次,具体时间看情况而定。活动人员包括俱乐部全体会员(包括我校学生及教职工)。
第十八条 俱乐部活动方式主要以足球训练及比赛的形式进行。俱乐部内部活动的组织工作由管理委员会下设活动部来组织承办,俱乐部球队对外比赛由管理委员会下设的竞技部负责联系组织。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此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俱乐部实行会员自我管理,管理人员纯属义务。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对该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