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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街舞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TLD街舞社

第二条 社团性质

本社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社联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管理,学生自愿参加组成。

第三条 社团宗旨

社团注重思想性、知识性、实践性,坚持团结,积极创新。崇尚“以舞会友”的精神,在学舞,练舞的过程中活跃同学们的第二课堂活动,丰富课余生活,让同学们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展现其个性,释放学习生活压力,锻炼身心。

第四条  社团工作任务

积极参与校内各项的活动。自办街舞教学,以训练为主,鼓励学员参与各种健康形式的演出、比赛。举办舞蹈交流会,专题学习等活动。

第二章 社员

第五条 入社条件

1.自愿为原则,遵守本社团规章制度;

2.具有正式福州大学学籍,承认社团章程,均可申请加入社团;

3.对社团开展的活动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积极向上;

第六条 入社程序

1.经正规途径填写报名表,并缴纳社费后,自动承认加入社团;(已缴纳社费的社员将给予其收费凭证)。

2.报名表经会长审核签字;

第七条 社员权利

1.对社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2.参与社团活动;

3.退社自由;

第八条 社员义务

1.遵守社团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社团的决议,参与社团开展的活动;

2.按规定交纳社费作为社团经费。                                                 

第九条 社员守则

1.社员有严重违反社团章程、校团委规章制度、损坏学校、社团的形象者,在教学过程中顶撞教导员的经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2.社员如在一学期内无故不参与社团活动,不出席社员大会,则视为自动退出社团;

3.社员此行为视为退社处理,缴费后超过一个星期后提出退社的和被社团除名者,社团将不退回已缴社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条 基本机构

社团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财务会计一名,队长若干名。

第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下面简称理事会)

1.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及各队长组成;

2.理事会是社团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社团的日常事务,执行社团的章程,制定内部管理制度,部门、人员变更调动;

3.理事会定期召开小会,由会长主持,做出近期的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讨论、总结、评价已开展的各项活动;

4.决定终止事宜与其他重要事宜;

5.筹备召开动员大会;

第十二条 社员大会

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社员有权对社团章程、规定、社团工作活动方案提出批评建议,对常务理事会人员的撤消、选举、任命会长及理事会各成员的权利(投票须占全体社员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十三条  各部门职能

1.会长

(1)定期召开和主持常务理事会、执行机构会议;

(2)检查社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并给予指导;

(3)代表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2.副会长

(1)协助社长处理各项事务;

(2)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3)在会长缺席社员大会或理事会而不能代表社团进行时,暂代会长作出相应决策;

3.队长

(1)负责组织协调社团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各项活动;

(2)负责社团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工作;

(3)负责收集意见,整理、制定社团的规章制度、计划书、总结及各项规则性文件等文稿、档案的管理;

4.财务会计

(1)负责安排和管理社团经费、物资,记录社费使用情况并编制财务汇报表以及公布工作(每学期期末公布);

(2)协调社团各部门的关系,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落实相应工作任务;

第四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 经费来源

(1)社费;

(2)在校社联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3)赞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社团经费必须用在本章程规定的活动和发展范围内,如训练、管理耗材,舞蹈交流会等。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十六条 社团资产管理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理事会和社员的监督。

第十七条 社团换届、财务人员变动,都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接受理事会的审计。

 

第五章 解释权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最终属于本社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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