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操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本社团是以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和体育组直接领导的热爱运动,对健美操有着浓厚兴趣的学生组织而成的群众性社团,为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推动校园文化事业的繁荣,根据有关规定章程如下。
二、本社团的宗旨:以塑造新世纪大学生形象为前提,追求创造美、展现美,以美塑造校园形象。
三、本社团的任务:以社团活动为载体,激活社团责任感,带动同学们的热情,增添校园活跃气氛,同时锻炼和培养成员的身体素质,使形体美进一步深入人心,为学院体育事业的多方向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章 本社团成员守则
为了能使社团正常运转,特拟订以下内部管理制度:
1.所有社员有义务积极配合社团的运行进程。
2.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缺席3次作开除社籍处理,有特殊情况需请假)。
3.严格遵守社团章程,享受权利,履行章程。
4.热爱团体、互尊互爱、团结互助,不做有损社团利益的事。
5.努力在协会活动中培养自我,谨记入社目的。
6.有关协会活动,采用求同存异的原则,使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理事会的决定。
7.关于社团的发展,全体社团成员拥有平等选举权、被选举权。
8.如有重大协会决定,需由理事会共同开会协商。
9.管理协会财政收支,筹措活动资金和协会财务预算,定期向会员公布财政支出情况。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1.本协会经费来源会员所交会费,具体活动经费向上级申请。
2.活动经费的开销由财务于事提交申请、经理事会批准、会长签字后计划所需经费,事毕将发票交由财务干事核对保管,会内财务支出情况财务干事需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并接受所有会员的监督。
第四章 附则
1.社团主要负责人定期向社团理事会汇报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实行自我管理。
2.本章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理事会。
3.本章程自成员大会公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