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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数学建模协会(以下简称数模协会)是由院团委、教务处和基础部共同提倡并建立起来的面向全院学生的协会组织。遵守《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二条 协会宗旨是协会是以数学建模学习为主,借助数学软件,用严密的逻辑推理探讨广泛的数学应用问题,旨在培养广大学生用数学方法及计算机解决实现问题的能力,以及培养学生团队意识、探索意识和创新意识,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和服务于社会。

第三条 协会的性质是融思想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的学术科技类社团。

第四条 协会的基本任务:

1.组织开展有关数学建模的培训、讲座、数学实验,尽力为广大学生提供认识与学习数学建模的机会。

2.招募和培训数学建模会员,为广大数学建模会员提供交流数学建模经验平台,为培养优秀的建模人才而积极进取。 

3.协助院数学建模组委会做好院数学建模竞赛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4.组织开展有关数学建模的讨论和研究,为院数学建模协会的发展壮大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建模协会内设指导教师、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文秘部、组织部、宣传部、学术部、实践部、网络部、外联部等机构部长各一名,副部由具体部门来定,部内有干事若干。

第六条 协会必须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重大事宜须经全会审核通过,并由协会会长及相关部门统一协调,副会长及各部门部长都由全会监督,服从全会决定。

第七条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部长组成。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换届选举,由上一届理事会推荐侯选人,通过选举产生的领导成员经院审批,任期一年,可连任连选。

第八条 会长是协会的最高管理者及协会的对外代表,享有对协会各项工作的最高裁决权。其主要职权如下:带头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的完成上级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协会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开创性地抓好协会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会员提出的困难,问题以及合理的想法和要求;独立主持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主持召开协会的工作会议;对于本协会会员中出现违反协会章程或规章制度的情况,可直接进行处理并上报;在协会的管理范围内,有重大活动或重大事情发生时,应及时上报。

第九条 副会长主要职权:积极配合会长工作,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各部门活动及考勤工作;积极配合会长审定与支持组织机构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可代表协会参加各种公共活动并协同文秘部保管好本协会的各种资料、书籍、档案文件;与会长对各组织机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审和考核,对晋升和改派工作干部提名,授权审查不合格的干事。

第十条 各部部长职权: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各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开创性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部门工作有指导权、监督权和批评权。

第十一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秘书部:负责协会的整体操作及管理工作;保管本协会的各种资料、书籍、档案文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文件起拟与本协会期刊的制作与打印。

组织部:组织策划社团的各项活动,建立完善的会员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间关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宣传部:扩大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负责数模协会各项活动策划和宣传工作,比如对外宣传我协的主要活动并以一定的形式(如:海报、展版、报刊等)呈现出来。

学术部:组织与参与协会学术方面(如讲座,培训,学术交流,理论研讨等)的各项活动,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及知名人士进行讲座,座谈会等交流活动。

实践部:负责策划和开展各类数学建模的实践与创新活动,挖掘建模爱好者的潜能。

网络部:建立数模协会网站,加强大家与我协会的沟通和了解;定时更新本协会的数模网站内容,并从网上和各部门收集有用资料,并上传在网站中加以公布。

第十二条 本人出现不能胜任本工作职务的基本要求(学习,工作,事故,表现等)时,自己可提出退职申请,或由理事会直接罢免。

第三章 会员制度

第十三条 每学年之初协会将在全校范围内招收新会员,数学建模协会会员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本校学生且身体健康;

2.品行端正,遵守院大学生守则者;

3.有一定数学或计算机功底,并对数学建模有浓厚兴趣者;

4.承认并执行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并在本协会注册登记。凡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者必须填写会员登记表,以备入档案,且履行入会义务及职责,由协会理事会审批,并颁发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2.监督协会干部、监督会章执行的监督权;

3.意见保留权(但在执行期限内必须执行);

4.参与协会的培训、讲座、数学实验等活动的权利;

5.优先参加院数学建模竞赛及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等选拔及赛前集训的权利;

6.不定期参加与其他高校有关数学建模的学术经验交流会议的权利;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十五条 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监督协会干部,监督会章执行;

3.认真完成自己在协会内的工作;

4.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5.捍卫协会利益,维护协会良好形象;

6.维护协会团结;

7.参加年度注册,服从本协会管理;

8.参加课程培训及院级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成绩优异者参加院级以上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9.宣传数学建模协会,扩大其在学生中的影响,激发同学们学习数学建模、热爱数学建模、参加数学建模的热情。 

第十六条  关于退协:会员若想退出协会,需向协会递交退协申请书,并在其中说出退协原因,经协会批准后,该会员便正式退协。若在具体工作中,会员不能履行相关义务,理事有权取消会员资格。会员退会后需交回会员证。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 协会的财务由理事会统一管理,具体事务由秘书部负责,接受社团部及协会各成员的监督。

第十八条 经费的管理原则:单项活动,单项借用,单项开支,单项报账。

第十九条 协会资金的来源:学校拨款、活动收入、商业机构赞助及其他组织资助等。

第二十条 协会报账的基本程序:使用人先支付,并在正规单据上注明用途并签名,协会会长同意后签字,领取全额费用。如涉及金额较大,必须先向上一级主管人员报告,得到授权方可进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以上内容实用于本协会的所有成员。

第二十二条 以上内容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以上内容自本协会成立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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